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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嘉瑜婚礼的前一天,俩人投入了紧张的准备阶段,一整天待在程霄家里准备,都说时间越紧急,越容易激发一个人的潜能。

    林芷初自认为没有什么特殊的潜能可以激发,但是程霄为她准备了一个话筒,让她除了吃饭上厕所其余时间抱着个话筒练习。

    林芷初觉得抱着个话筒的自己看起来很傻逼,连那条胖猫都跑来嘲笑她,朝她“喵呜喵呜”的叫,还得意的晃动着它的猫尾巴,搞得林芷初很想给它断猫粮=.=

    程霄把胖猫赶到它自己的猫窝里睡觉,不许它出来,胖猫待了一小会,又晃着它那胖身子,喵呜喵呜跑到林芷初脚边叫嚣着。这下连程霄都拿这条胖猫没辙了。

    他皱着眉头,看一眼这不让人省心的胖猫,再看一眼濒临绝望奔溃的林芷初,压低声音说:“你当它是你台下的观众就好了。”

    林芷初朝胖猫翻了个大白眼,才不要你这只胖猫当我的观众,才几年而已,你就不认人了,你这个胖图!

    程霄就看着她笑了一下,窗外的风鼓进屋子里,扬起白色的纱帘,她和纱帘隔在中间,窗外不知什么时候,送来了栀子花的香味。

    他想起了很多年前的午后,那是他们从东樱岛回来的第二天,房间弥漫的是雏菊的香味。那天他还穿着他的大衬衣,他的衣服将她年轻的身体包裹出来的轮廓,像裹了一层流动液体的奶油,他那时盯着她,觉得自己随时可以上去把那层压根不成障碍的液体给扯掉,她是年少时第一个激发他情感的女孩,所以总叫他无论如何都无法忘怀。

    她今天穿着连衣裙,中袖的,天气有些转凉了,她的身体依旧年轻,比从前更饱满,愈发像奶油,日光下闪着亮眼的光泽,不停诱惑着他的眼睛、他的身体。

    程霄的目光停留在她细腻白皙的脖颈上,没再往下看了,他转身走到阳台处抽烟,胖猫喵呜喵呜的跟着他走出去,程霄索性把落地窗阖上了,彻底把空间留给了林芷初练习话筒。

    林芷初见胖猫终于走了,原本可以专注练习的,可是练了一会儿,又觉得仿佛少了些什么,太安静了,她突然觉得自己还是比较喜欢有胖猫骚扰的环境,那样感觉压力不太大,太过安静反而让她太过专注,太过专注的结果就是每念一句都异常小心,害怕自己会念错。这种感觉很糟糕,越是害怕就越是念不好。

    程霄刚才跟她说了,念稿的时候眼睛集中在一点,就不会分心,她按照这个方法,倒是觉得有效。之前,她总觉得话筒那里有个开关,一下子可以把她最崩溃心酸的事情都拨开,可现在想来,一切都只是心理作用罢了,何况,时间过了这么久了,再令她崩溃的事情与伤口都早已经愈合了,人除了悲伤还得生存,眼下就关乎她的生存,她觉得自己的确没有什么好矫情的了。

    于是开始专注的念稿。念了一会,她又觉得室内只有自己一个,好孤单,于是把目光投向了落地窗外,正站在阳台抽烟的程霄。

    程霄站在光线的余晖下,橙色的夕阳笼在他身上,他抽烟的时候侧对着她,低头点烟灰的模样显得有些孤独落寞。

    他回头看了她一眼,对上她的目光,林芷初立刻心虚的收回了目光,转过了头,继续念稿子。

    过一会儿,程霄从阳台外面走回来了,靠近她,带了满身的烟味还有他身上特有的气息,扑面而来,他吸了烟味道却并不难闻,总之不令她排斥。

    程霄站在她眼前,手揉了揉她的脑袋,牵她手腕,“走了。去吃饭。”

    “我还没念完。”林芷初充分表现出一个学生特有的精神面貌。

    程霄手弹了弹她耳珠儿,低笑,“不念了,明天不是还有我吗。我救你。”

    林芷初放下台词稿,看他一眼,起初是用一种很不信任的眼光,但是后来,看到他眼底的笃定,不知为什么,又觉得他很值得信任。

    于是就心无旁骛的与他到楼下吃了顿火锅。

    火锅店里闹哄哄的,程霄没什么心情吃东西的样子,一个劲儿的往她碗里夹肉,夹菜,夹鱼……

    林芷初透过火锅里冒起来的烟雾看着程霄的脸,有些模糊不清,却看到他眼神极亮的盯着她的脸,察觉到她投过去的目光,又收了回去。

    吃完了火锅,林芷初又回程霄家里紧急排练,程霄只和她对一次稿,就不练了,他牛逼哄哄的表示:“这么简单还要我和你排练三次?最多明早起来再和你排练一次。”

    林芷初只好继续在他家里的沙发上,拿着话筒继续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