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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上路的时候,余幸抱着猫,止不住的庆幸。

    “太险了,真是太险了,原来那俩人就住咱们隔壁啊。”

    “还好这豺猫机灵,那万一要是认错了人,那倒霉的就是咱俩了!”

    “这俩人也真是的,没事儿干嘛动人家崽啊!野兽护崽子,这点道理都不明白吗?”

    又是一整天的赶路,从清晨到黄昏,刘镖头望着发红的天空,眉头紧皱:“——坏了,怕是要变天。”

    “加快脚程,天黑之前要到明庄!”

    “快快!跑起来!”

    “后边的别墨迹,赶紧跟上,别掉队了!”

    于是整个队伍从普通的赶路变成紧张的赶路。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紧赶慢赶的,终于是在天色彻底暗下来之前,找到了可以落脚的地方,也就是刘镖头口中的明庄。

    此时已经刮起大风了,林间枝叶簌簌的响,影子乱晃倒也真有点群魔乱舞的意味。

    而这明庄,也并不是什么驿站或者庄园,更恰当的说,就是类似破庙差不多的地方。

    只是这里的人大约没有神佛的信仰,所以主殿内也并无供奉,只是一些乱糟糟的器具,破败不堪,看上去更像个戏班子旧址。

    “可算是赶上了!”

    “快拉车!快拉车!”

    镖队的成员们都颇多庆幸,连忙拉着车进来,又翻出雨布给马匹和货物遮上。

    刚忙活完,大雨便唰的落了下来,雨势很大,林间噼里啪啦的响动。

    好在是没殃及到货物,算是不顺中的幸运事,一众人从周边拾了些干草升起篝火,又简单热了热饭,围坐在一起闲聊。

    至于闲聊的话题,基本围绕着的是路途趣事,以及女人。

    男人嘛,聚到一起,很大概率是绕不开这个。

    但大约是因为队伍里有她这个姑娘家,所以倒也并不出格,只是在打趣同行的一个年轻小伙,他这趟回去就要娶媳妇了,新娘是青梅竹马的女孩子。

    小伙子有些害羞,但还是十分得意:“以后我也有的干粮带了,羡慕死你们!”

    一众人都哄笑起来。

    余幸本意也不想因为自己的缘故打扰太多,所以刻意降低存在感,早早抱着猫窝到角落里去了。

    这地方看的出来是经常有人露宿的,成捆的稻草堆的满满当当,地上还有不少剩余的柴火,破锅破碗瓢盆的散着。

    原本在车上当做铺盖的被褥,现下又派上用场,因为足够大,所以可以把整个人都包裹起来,而猫咪也恰到好处的充当了暖手炉的功效,往胸前一抱,整个人都暖呼呼的。

    她用脸颊贴贴花猫的耳朵,嘴里嘟囔着:“幸好有你,大花。”

    “喵。”

    雨下了整整一夜。

    第二天早上还是阴沉的天气,飘着蒙蒙细雨,但镖队还是出发了。

    交货期限顶在屁股后面赶着,不得不上路呀。

    路况倒是还好,他们走的大约算是正路,不是什么荒郊野岭,称不上泥泞,顶多就是有点打滑。

    跟队的小伙子们各自披着或是油布雨披或是塑料顶帽,一路小跑跟着,连马背上都搭着茅草编制的盖搭。

    余幸窝在板车雨布下面,面前阴暗的一片,耳畔是滴滴答答的落雨声,如果忽略是在狼狈赶路的话,倒也还挺舒适的。

    好在这天气也没有一直坏下去,中午时分便天晴了。

    她坐在箱子顶上,跟边上的小哥搭话,问一些赶镖的事情。

    “危险有时候会遇上山匪,早几年的时候,经常的事儿。”

    “那会儿我刚跟着刘哥做这个,就曾经遇上过两次,怪险的,还有同行串通了故意捣乱的,抢生意嘛,难免的。”

    “现在好多了,主要是道路都固定下来了,事情做稳当路也走熟了。”

    这小哥便是先前想要抱猫的那位,话多外向。

    “跟着刘哥能学到不少呢,就怕你小姑娘听了害怕。”

    “就比如昨天晚上咱们歇脚的明庄,可不是哪个地方都能歇的,这野外的房屋年久失修,很容易变成野兽的巢穴,尤其是狼,它们通常都是群居的。”

    “这种地方,要是冒冒失失闯进去,你想会发生什么?那肯定没命了哇!”

    “但是这里经常会有人落脚,用火把驱赶,留下人味儿了,那些野兽就不敢冒失的闯进去了。”

    他很健谈,话语间抑扬顿挫引人入胜,余幸听的很入迷。

    只是猫看上去不太高兴,郁郁寡欢的模样,尤其不待见那个小哥,甚至张嘴做威胁状——对此,余幸也只能解释说可能是水土不服。

    小哥摆摆手,大方的说不介意,猫这种生物,就是这个样子的。

    在第三天的傍晚,他们来到了一个镇上。

    按照道理说,这个小镇也应该隶属于下城区,但居民的生活水准却高出不少。

    至少至少,街上走路的行人都不至于是面露菜色,能吃饱穿暖,街边也没什么乞讨的小孩。

    镖队落脚在一处旅店,有一车货是要交给本地的货主,按照约定,他们明天早上会来将货物取走,所以要提前核对等等一些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