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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老师,什么风把您吹来了?”

    来人正是武侠的世界栏目的主持人彭南午,慈眉善目,年纪虽然有五十多,但生得白白净净的。

    彭南午尴尬一笑:“领导安排我们两个栏目共用一个办公室,以后还请多多关照。”

    “彭老师,您是前辈,我应该向您多学习。请进请进,这办公室的位置,你想坐哪,随便选。”

    额,彭南午扫视一圈,这么小的一间办公室,坐位不是靠近饮水机,就是靠近门,好像没什么好选的吧。

    不过林子辰这态度,还是让彭南午很是欣慰。

    年轻人,还挺懂事。

    “我就坐这吧。”彭南午挑了离门最远的一个角落。

    “好彭老师,我帮你拿着。”

    虽然彭南午手上只有一张报纸,但林子辰还是十分殷勤地要求帮忙。

    “彭老师,原来的办公室要装修升级了?”

    彭南午感觉胸口有点疼,脸上的肌肉抽了抽。

    这话题,扎心啊。

    其实,他是被赶出来的。

    “那个,新音乐风暴栏目的成员比较多,原来的办公室坐不下,所以”

    “岂有此理,彭老师好心收留她,她怎能如此恩将仇报。”

    彭南午一怔,这么解释也可以。

    事实也是,柳文燕刚进来的时候,没地方办公,武侠的世界栏目的编辑正好请假,彭南午顺势邀请柳文燕去他那暂住。

    当然,彭南午是不会承认觊觎柳文燕的美色,才这么好心的。

    “没事没事,况且领导也解释了”

    “解释管什么用?这是原则问题,是鸠占鹊巢,太可恶了。”

    虽然被驳斥了,彭南午心里没有半点怨气,反倒生出了一丝知己之感。

    生我者父母,知我者林子辰啊。

    一路走来,同事们知道他从原来的办公室搬了出来,竟没一个安慰的,相比与林子辰的态度,简直云泥。

    看看,这就是人心。

    “哎,谁叫人家成绩好呢?这个社会就这么现实。”

    彭南午叹息一声。

    昨天的收听率,人生随笔008,倒数第一,武侠的世界016,倒数第二。

    这次新音乐风暴的加入,虽然很多节目都有所调整,但是最惨的还不是被霸占了热点时间段的故事会,武侠的世界比他更惨。

    不仅播出时间从下午的四点,直接挪到了晚上的十一点。而且播出时长,更是被砍掉了一半,从原来的半个小时,变成了现在的十五分钟。

    收听率从06直接降到了016

    要不是人生随笔托着,可以说是一撸到底。

    现在栏目组成员也七零八落,编辑自从请假后,就再也没回来。

    小组长半个月就请了陪产假,本来说好的是七天,不过到现在也没回来,也不知道他老婆生什么要生这么久。

    运维呢,借的是长篇连播的,现在人家也不大愿意来了。

    外出记者的职位一直空着。

    彭南午发现,自己其实与林子辰一样惨,也是孤家寡人一个,不由得悲从心来。

    “这有什么,他们是占了好的资源,好的项目,哪里有什么真正的能耐。就像长篇连播,有陆远大师的作品在,就是栓条狗在那读,也能达到那么高的收听率。”

    “可不敢那么说”

    “是是是,小子孟浪了。不过我说的是真心话,彭老师的能力那是有目共睹的,如果有好的作品,超过他们是分分钟的事情。”

    林子辰是个实诚人,彭南午拍拍林子辰的肩膀表示感谢。

    可是武侠式微,老牌的武侠大师封笔的封笔,转行的转行,新人又不成气候。

    这些天,彭南午已经逛遍了塔湘所有的书店,竟没能找到一个入眼的作品。

    大环境如此,非战之罪,天命难违啊。

    “现在好的作品太少了。”

    “是吗?”

    林子辰腼腆地笑了笑,挠着头说:“彭老师,小子口无遮拦,您要是不怪罪的话,我这有个不成熟的小建议。”

    彭南午心里那个舒坦啊,别说是在电台,就是在家里的小辈面前,谁曾对他说话这么恭敬有礼过。

    这种被尊敬的感觉,真爽。

    “说来听听”

    眼前这个年轻人,彭南午是越看越喜欢。

    “我最近在看网络,发现有一本还蛮不错的,要不给你瞧瞧?”

    “哦”

    彭南午脸现失望之色。

    没办法,现实中的网络,并不如地球的那么繁荣。

    生存环境尴尬不说,发展方向也有些畸形。

    大多数的文人对于网络都是不屑的,甚至很多写的人,也不屑,网络一旦被某个出版社看中,作者马上就会断更,甚至直接删书。

    “我觉得好,还抄录了一段,您看看,指导指导。”

    林子辰一直这么客气,又是捧,又是替他抱屈,又是为他打抱不平。

    况且,他已经把自己抄录的小册子拿了出来。

    彭南午虽然不太情愿,但还是准备给林子辰这个面子,打开看一看。

    全都是打印的。

    这抄录的,是不是太正式了一点。

    只见上面写着:

    “这一坛关外白酒,酒味是极好的,只可惜少了一股芳冽之气,最好是用犀角杯盛之而饮,那就醇美无比,须知玉杯增酒之色,犀角杯增酒之香,古人诚不我欺。”

    “至于饮葡萄酒嘛,当然要用夜光杯了。诗云: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要知葡萄美酒作艳红之色,我辈须眉男儿饮之,未免豪气不足。葡萄美酒盛入夜光杯之后,酒色便与鲜血一般无异,饮酒有如饮血。词云: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岂不壮哉!”这诗词看着不错,大气,有点意思,有点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