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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暮深在学校的名头不亚于日后在珠宝界的名声。自初中起,他就因被评为m市最帅校草而闻名一代。不说本校下至小学上至大学的女生都垂涎他的美色,就连外校的女生都时常成群结队,故做样子地路过本校来看他一眼。

    蓝白色的校服穿在他身上就像有了灵魂,少年的张扬在他身上肆意生长。

    自小沈榆就知道秦暮深长得格外好看,等到他成为一个少年时,这才真切感受到他的耀眼。

    他目不斜视地从走廊里路过时,所有人的目光都随着他而移动。包括她。

    她没有成为那个例外。

    当然,她只当自己是贪图美色,人之常情,并未一开始就知道那是喜欢,或许她也不屑于承认,不敢承认。

    她也是骄傲的。

    怎么能先低头。

    但秦暮深的身边,只有沈榆一个人。

    这是从一开始就注定好了的。

    只要沈榆在学校惹了麻烦,大家都会第一时间想到秦暮深,找他收拾烂摊子。

    这已经成为所有人的共识,那就是沈榆的事,那就是秦暮深的事。即使那个少年永远冷着脸,不会像那些恭维沈榆的男生一般甜蜜语地捧在手心里对待。

    但是没有人会觉得秦暮深喜欢沈榆。

    同样的,没有人会觉得沈榆喜欢秦暮深。

    喜欢怎么会是这样的呢?

    两人几乎势如水火,整日吵架。

    在所有女生都爱慕着秦暮深的时候,沈榆永远嗤之以鼻,她总是不爽地哼着气,说:“我都不知道你们喜欢他什么,他有什么好的呀?”

    花痴一号:“他帅啊!!你见过比秦暮深还帅的吗?”

    “就……那样吧。”她每回反驳的时候,都觉得自己很心虚。但她实在拉不下脸去夸他好看,被他知道一定会看不起她。

    花痴二号:“而且秦暮深还很聪明!每次都是第一名!”

    “学习好……又不代表什么都好。”她垂着眼反驳,咬唇道,“那个人凶巴巴的,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可显然沈榆的反驳毫无力量,花痴们继续亮眼放光地讨论着秦暮深的一切。

    花痴三:“沈榆大小姐,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每天都能和秦暮深在一起,你不知道大家都嫉妒死了。”

    “切,反正我最讨厌他。”沈榆哼了哼,努努嘴,从桌子上跳下来,拎起书包,吐舌头挥手道,“我先走了……”

    说着她就快步从教室里走出来,谁知刚拐过走廊,正要下楼梯,就被一双手拎住书包带。

    沈榆吓得半死,低头瞧见那双熟悉的运动鞋,立刻就跺了一脚。可那人痛也不发出声音,只有冷冷一句:“你去哪儿。”

    沈榆回头就看见了秦暮深。

    他正看着她,显然是等待已久。

    “你吓死我了。”沈榆拍拍胸脯,随即想到了什么,连忙退后两步,说,“你……你什么时候来的,你偷听女生讲话!”

    看着眼前炸毛的女孩子,秦暮深觉得太阳穴突突地跳着,头痛得很。他说:“没必要偷听,毫无营养。”

    毫无营养?

    意思是他都听到了?

    沈榆想到自己刚才说的那些话,不禁有些紧张,她瞪他一眼,说:“不是说了今天我自己回家吗?”

    平常他们会一起回家,但今天秦暮深被老师叫去办公室帮忙阅卷,所以沈榆本想着能偷偷趁机溜去玩。

    没想到……还是被秦暮深拦截成功。

    “想跑去哪儿?”秦暮深眯眼,他说着把一张纸条拿出来,说,“跟别人去溜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