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说一千道一万,不过就是窝儿都部已经失去了对草原其他七部的绝对压制力,已经不是曾经那个以一部压着草原七部连大气都不敢喘的窝儿都部了,现在草原七部就是摆明了我不服你,你要是还能公允处事,大家乐乐呵呵的你好我好大家好,你要是让我们不痛快,那你也别想痛快,大不了一拍两散老子自立门户,到时候再把你从王位上拉下来,我们这些人在换一个王就是了,谁还不想当这个王呢!

    霍尔那瑟感受着现场紧张的气氛,他知道这个时候他应该站出来说句话了,毕竟一切的一切都是他父亲战死之后才开始的,若是自己的父亲没有死,可能现在的情况还不会有这么严重。

    “大王。”霍尔那瑟开口道:“头曼部现在确实是不适合在留在这里了,父亲的身后事要抓紧办,再过一段时间天气渐渐就热了,父亲的尸身也不易保存,我不想让我的父亲回到部落的时候,已经面目全非。”

    “告辞。”霍尔那瑟躬身行礼,而后退后几步,来到了自己父亲尸体的旁边,抓起毯子的一角,道:“各位叔叔,小侄就此告辞。”

    说完,霍尔那瑟带着一众亲兵,抬着自己父亲的尸体离开了中军,回到了营地,此时的营地之内,留守的头曼部勇士早早就接到了命令,已经开始打包行李准备离开。

    “大人,镇疆城下的勇士已经收敛了。”温古都走到霍尔那瑟身边,道:“是直接烧了还是带回去?”

    “直接烧了。”霍尔那瑟道:“带着他们拖慢行军速度,就岔苏台的性格,我怕在路上有什么变故。”

    “您的意思是……”温古都的话只说了一半,但是话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说不准。”霍尔那瑟说道:“凡事小心一点准没有错。”

    “回去之后,立即整兵备战。”霍尔那瑟又说道:“刚才和路朝歌说了几句话,听路朝歌那话里的意思,岔苏台估计是没机会活着回去了。”

    “您信路朝歌的话?”温古都问道。

    “我不是信路朝歌,我是不信岔苏台。”霍尔那瑟道:“岔苏台惦记着路朝歌媳妇呢!还当着很多人的面说了出来,若是路朝歌能忍下这口气,我还真就看不起他路朝歌了。”

    “他要是被路朝歌砍了,那草原可就乱了。”温古都说道。

    “乱了还不好?”霍尔那瑟冷哼道:“父亲积蓄了十几年,不就是等的这一天吗?只不过他命不好,那这一切就落在我肩上了,我一定要带领头曼部,成为新的黄金家族。”

    “少主,都收拾好了。”这个时候,一名百户跑了过来说道:“能带走的东西都打包好了,带不走的都直接焚毁。”

    “好。”霍尔那瑟点了点头,道:“传令全军,回家。”

    头曼部是离开了,可是对镇疆城的进攻不能停啊!

    可是剩下的三个部落现在是死活都不出兵了,若是你真把好处拿出来,我们也不是不能拼一次,关键是你现在连点好处都不想给,那不如你带人打一次镇疆城,你要是也损失个万八千人,我们心里也能平衡平衡。

    而就在这个时候,北疆边军们已经开始吃午饭了,北疆边军的伙食那不用说,就算是战时那伙食也差不了,不过为了方便快捷,主要还是以包子为主,大肉包子一人五个,那笔拳头还大的包子,五个足够每个人都能吃饱。

    路朝歌的头盔里放着五个大包子,就坐在城头和一众战兵边吃边聊,他们好像对根本就不在乎对面那数十万草原的大军一般,他们也确实不用在意,毕竟攻打了一上午的时间,损失了两万多人,愣是没碰到镇疆城的城头,这就能看得出来,现在的北疆边军已经不是草原人想拿捏就能拿捏的住的了,以前北边军的装备差,每次和草原人接触损失都是不小,每次草原人来犯,他们都要失去很多兄弟,可是在看看现在,数十万草原大军,进攻了三次,镇疆城不仅岿然不动,甚至敌军都没机会和他们肉搏。

    “少将军,他们都说长安城特别繁华,真的有他们说的那么好吗?”一名坐在路朝歌身边的战兵问道。

    “那地方啊!”路朝歌略微沉思了片刻,道:“你得分怎么说,要说繁华那确实是繁华,不过那个地方待的时间长了,容易让人迷失自己,迷失在那繁华之中,不如北疆好。”

    “北疆好?”那战兵疑惑道:“这北疆多苦啊!怎么可能比得了长安?”

    “北疆确实是苦,但是北疆锻炼人,锻炼真正的男人。”路朝歌笑着说道:“我曾经去过南疆,去过江南,那地方连吹的风都带着脂粉气。”

    “我记得那是在康州城。”路朝歌接着说道:“我和我夫人本来是准备在康州城逛一逛的,但是我对康州也不熟悉啊!就想着找个人问问路,正好有个人在我们面前走,杨柳细腰的,从后面看到是格外的赏心悦目。”

    “我和我夫人就过去,刚叫了一声小姐,你猜怎么着?”路朝歌卖起了官司。

    “怎么着?”那战兵问道。

    “那人一回头,我一看,好家伙,是个男人。”路朝歌道:“还质问我,说谁是小姐呢?”

    “我拉着我媳妇就跑。”路朝歌接着说道:“谁心思一个大老爷们能穿一身粉衣,手里还拿着一个团扇,现在想想我都是一身的鸡皮疙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