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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方看到一名蒙脸汉子从前面草丛中跳了出来,自然是大吃一惊!

    因为自己曾听萧虎讲过,他到集镇卖鱼时均走此路,况且自己与萧虎一块也走了数趟,却从未听说有人在此剪径。

    没想到今天竟然在此碰到了拦路抢劫的毛贼!

    当袁方看清对方也只不过一人而已时,慢慢地镇静下来了。

    拦路抢劫,无非是抢个钱或者劫个色而已,自己已经将数枚金锭悉数或用或留于萧家,身边不过是数两散碎之银罢了,并没有太大的油水,大不了送给他算了。

    至于劫色么,呵呵,老子也是男人一个、光棍一条,更没有什么好怕的。

    更重要的是,那人虽然黑布蒙脸,却也手无刀枪、只身一人。

    袁方自信近来炼气进展非小、力量大增,如果真是万不得已需要动手的话,估计应无大碍就算打不过他,至少逃跑问题不大,自己在学校那可是拿过三千米冠军的!

    俗话说卖啥吆喝啥,你在此蒙面拦截,总得说一声想要干些什么嘛!

    但那家伙并没有像小说中的绿林好汉或者是剪径毛贼那样高叫一声: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甚至连一声“站住,把银子拿出来!”也懒得吼上一嗓子,而是一撩衣襟,摸出一把明晃晃的的尖刀,二话不说,直接向袁方逼来。

    袁方深知功夫再高、也怕菜刀的道理,更何况对方那把尖刀看样子可比菜刀锋利多了,再说那人既不图财、必为害命,这事儿相当地严重!

    想那桃园国度应该也没有什么“见义勇为”的大奖,自己也没打算在这儿充当什么英雄好汉,所以袁方见状,立即放弃了刚才始与他斗上一斗的想法,转身就逃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袁方很有自知之明,既然没有空手夺白刃的本事,就别逞能充英雄!

    再者说,就算自己大显神威、勇擒劫匪,要是引起官方与公众知道的话,自己这个“外客”的身份不得暴露不是?

    故而袁方见那厮不为劫财、而要行凶,很是麻利地转身就跑,打算拿出三千米长跑的看家本领甩得他连影子也跟不上。

    “啊?!”袁方没跑几步,立即惊叫一声,差点儿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因为袁方的退路早被一条张着大嘴的巨蟒所切断!

    前有吃人的巨蟒相拦、后有持刀的匪徒追赶,袁方不由得暗暗叫苦:它娘的,老子自从到了这个鸟地方,怎么老是走霉运呢!

    要说人在危险时刻还是真能灵光闪现的,袁方急中生智,选择了宁斗匪徒、不惹巨蟒的道路,一咬牙立即转身向那蒙面的汉子冲了过去反正是危难在头,不如放手一搏!

    只是那蒙面的汉子吹了一声口哨,叫了一声“阿龙快上,给我吞吃了他!”

    叫声刚落,就见那条原本守株待兔、以逸待劳的巨蟒立即一阵风似的向袁方冲去。

    很显然,蒙面的汉子与巨蟒是一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