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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挣扎逃脱(1)
夜里。
冰冷的黑屋子,她夺命狂奔,喘息声与心跳声交织在一起,高跟鞋悦耳的脆响在此刻竟变成催命的乐章。
突然,她脚腕一歪,重重地摔在地上。她连滚带爬,然而身体虚软得怎么也站不起来。她心里干着急,慌张地望向身后。一个狰狞的面孔映入眼帘,她的心提到最高点。
无声无语,杀手手起刀落,白花花的利刃捅进她的身体,抽出来时变得血红。一连捅上二十几刀,她看到自己鲜红的血如泉水般不断涌出,染红了她的白色纱裙。她的心怕到极点,她开始哭,想大声辩解,张着嘴,却怎么也发不出声音。夺眶而出的泪水与流出的血一样滚烫,她倒在血泊之中,听到杀人者畅快的大笑。
恍惚间,一个人来到她身边,蹲在她面前。她努力挣扎着朝他伸出手,心中的爱恋促使她如同见到救命草一般,她奋力地想抓紧他。他终于握住她血淋淋的手,正当她感到温暖与安详之际,他却突然一把抓起她的下巴,毫不怜惜地掰开她的嘴,将苦苦的液体灌进去。她心里想挣扎,然而却一动不能动地任他摆布。她瞪着惊恐的眼睛想哀求他,却说不出一句话。泪水又一次流下来,她的心碎片满地。
槟榔霍地坐起来,她再次从同一个梦中惊醒,汗水满身。康进吓一跳,睡眼惺忪地坐起来,问:
“怎么了?”
她捂住胸口,没说话,只是看着他,心里乱跳。
“做噩梦了?”他眯着眼睛,看明白了,摸摸她的背说,“没事没事,别怕!”他将她搂在怀里安慰,“做梦而已,没事,睡吧!”他让她躺下来。
她躺在床上,躺在黑暗里。他很快便睡着了,可她却翻来覆去,再也睡不着,心如同心悸一样在扑扑乱跳。
初春时分,冷暖相宜。清风翦翦,杨柳返青,到处是一片酝酿中的生机。最适宜感冒的季节。
槟榔的嗓子又开始冒烟,肩颈像做过苦力一样地酸疼,还有点咳嗽。她坐在办公室里没精打采的。
“你是不是感冒了?”孟辙问。
“没有,就是嗓子有点疼。”
“我看你还是吃点药吧,这样下去会不会更严重?”
“没事,过几天就好了。”
话音刚落,门板大开,恺恩从外面跳进来道:
“孟辙哥!”
“你不会敲门啊?!”孟辙没好气地说。
“你们又没干见不得人的事,我干吗要敲门?”恺恩理直气壮。
“我先出去了。”槟榔抱起文件要走。
“你去哪儿?”孟辙急忙问。
“我去外面看看。”
“她要去外面看看你拦着她干吗?她是经理,当然要出去管人,难道你雇她白雇?”恺恩一副老板娘的嘴脸。
“我的事你总插什么嘴?!”孟辙更没好气。
槟榔连忙溜了,心想唐恺恩这人还真贱。
“孟辙哥!”恺恩见槟榔走了,拉过椅子挨着孟辙坐下,道,“我听说你最近在相亲。”
“谁告诉你的?”
“大家都知道了。你真的在相亲?”
“是又怎么样?”
“你干吗相亲嘛,你又不是没有结婚对象。”她有些羞赧地说。
他瞅她一眼:“你今天到底来干吗?”
“人家来看看你嘛,怎么,不欢迎?”
“是不欢迎。”他答得直接。
“哎呀!孟辙哥,你讨厌死了!你怎么总对人家不理不睬?!”她不依地用身体去撞他。
孟辙“腾”地站起来,对她说:“我还在上班,你能不能不要在这里打扰我?你去忙你的事,赶紧走吧!”
“我才刚来,你怎么就赶我走?我可是好心好意来看你的!”
“用不着。我在上班,你没看见吗?”
“你这种班有什么可上的,又没什么事!”恺恩嘟着嘴,见孟辙瞪她,只好改口道,“好啦好啦,我知道啦!我走!我走就是了!”她说完,脚一跺,走了。
槟榔躲在前场的吧台后看文件,恺恩踩着高跟鞋过来,手“啪”地拍在她的文件上:
“我问你,孟辙是不是有新女朋友了?”
“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他闺蜜。”槟榔瞅着她说。
恺恩“哼”一声,道:
“我告诉你,如果他有女朋友你没告诉我,我就……”
还没等她说完,槟榔已经要走,她一把揪住她:
“你去哪儿?”
“洗手间。”槟榔回答,甩开她的手走了。
恺恩脚又一跺,气冲冲地走了。槟榔没去洗手间,只是上楼去,站在角落里发呆。因为她觉得自己是僵硬的。
“苏小姐,你是不是不舒服?”路过的陶然在她面前停下,“你的脸色很不好。”
“我没事。”她笑了笑。
“最近这段时间,感冒的人特别多,你要注意一点。你成天太累了,免疫力会变差。我给你倒杯水吧?”
“不用,谢谢。你去忙你的吧,我没事。”
“好。那我走了,你多喝点水。”他关切地说。
“好,谢谢。”槟榔温声道,陶然就下楼去了。
晚上时飖飖来找她,黑着眼圈和她吃晚餐,两人都胃口全无地吃蔬菜沙拉。她惊讶地问:
“你的黑眼圈怎么这么重?”
“好像结婚的季节又到了,收到不少订单,单单是婚纱这一项就搞得我都好几天没睡觉了。”
“这么忙,看来你成为安娜.苏指日可待了。”
“希望是吧,希望我能活着等到那一天。”她说,环顾四周,“我看你们这里生意还不错。”
“嗯。撑了一年,好歹能树立一点信心。”
“看来你和孟辙合作得不错。你们成天泡一起,他真转性了?”飖飖啜着酒,问。
“还好吧。而且上午唐恺恩刚来过。”
“来干吗?又来犯贱?”
“嗯!”
“我可真不理解她!”飖飖摇头说。
“我也不理解。”
“依我看人都有自虐症,越是不理他的人他越是喜欢,男人女人都一样。”
“那不是心理变态嘛。”
“我看现在的人多少都有点变态,生存压力那么大,怎么可能还那么正常,除非是没心没肺。”
“这倒也是。”顿了顿,槟榔问,“对了,你上次说雷霆他妈那件事,最后到底怎么样了?见了没有?”
“没有,他妈回新加坡了。”
“怎么,不打算见了?”
“恐怕只是暂时缓一缓吧。也许雷霆他妈想回来。”
“想复婚?”
“可能吧,不然怎么和老雷见那么多次面。”
“你见过他妈吗?”
“没有,连照片都没有。雷霆恨死他妈了,所以连照片也没留。”
“这么说,想让雷霆原谅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雷霆根本就没打算原谅她。你说要是你,你原谅吗?”
“我?”槟榔想了想,“难说,不一定。”
“要是我,我也不原谅。虽说那是雷霆的妈,现在又后悔了,可谁让她当初把孩子养到四岁就扔下了?这就是对她年少轻狂的报复。猫还知道把孩子养大后才离开呢。现在老了,想通了,回来了,早晚了。不是所有错误都可以有悔改补偿的机会的。”
“你就这么和雷霆说的?”
“当然没有,我什么也没说。我多说什么只会让他心里难受,我让他自己去决定。他不需要意见,只需要时间。他还问我,如果我爸爸来找我,我会不会原谅。”
“你会吗?”
“我爸爸早死了。”
“所以才说‘如果’嘛。”
“如果他真来找我,我恐怕都要问‘你是谁’,因为我根本不认识他,我连见都没见过他。”
“你说从小到大只见过几面,他们之间只有一段血缘关系,你说他们真的会没有一点感情吗?”
“当然没有,康进和Alvin不就是例子吗?”
“你说他们真的没有一点感情吗?我听说血缘关系可以让两人的距离拉近。”
“对某些人是,但对很多人也不是。人的感情都是在长久相处中获得的。你知道母亲为什么会比父亲对孩子的感情更丰富吗?因为孩子和母亲呆的时间永远都比和父亲呆的时间多出十个月,因为那十个月孩子是在母亲肚子里的,这样的,孩子天生就会对母亲产生出更多的依赖。无论男女,对母爱的需求都很高。而母亲因为和孩子呆在一起十个月,所以就产生了母性。可男人没那十个月,所以他们的感情都是在孩子出生后通过后天和孩子相处时培养的。只有一部分人会因为血缘去爱一个孩子,那种人多半是想孩子想疯了的那种;还有另一种人,他们是因为爱妻子爱到发疯,所以才会疯狂地喜欢妻子生下的孩子,这是移情作用。女人白痴地以为只要生孩子男人就会爱孩子,可事实表明,母性是天性,可父爱,至少目前为止我发现,都是后天形成的。如果一个男人不够爱他的妻子,对孩子又没什么感觉,又很少与孩子相处,那么想让他深切地感觉到血缘的奇妙,也许要等到他被心理的孤独感完全催化以后。所以我说Alvin他妈是白痴,白那么聪明了。康进从没和Alvin相处过,他烦死了叶暖爱,而且他对血缘没什么感觉,Alvin又长得像叶暖爱,所以形同陌路是很正常的。”
“那康爵呢?他对康进也没感情吗?”
“小姐,十几年只见过三面,有什么感情?连恨都没有,只是陌生人罢了。说有感情才是胡扯,话都没说过,哪来的感情?或许小时候他也渴望过父母,但渴望的也只是‘父母’这两个角色,而不是渴望康进和叶暖爱这两个人。”
槟榔没说话,飖飖接着道:
“反正他们两个,只是同姓而已,这是Alvin自己说的。”
槟榔还是没言语,喝口葡萄酒。
晚上。
孟辙躺在床上,看着手里的手机。上次雪庭说有空会给他打电话时他还心存一丝幻想,可现在他知道她那只是客套。他太久没见到她了,他忽然有种想和她通话的欲望。犹豫了许久,终于鼓足勇气打过去,心里祈祷这次别再是助理来接电话。
“喂,你好。”一个温柔的声音让他高兴到差点跳起来。
“梁小姐?”
“我是。请问你是哪位?”
“我……我是孟辙!”他有点激动地回答。
“哦。”雪庭沉默了半秒,“孟先生,有事吗?”
“呃……没什么事,就是上次你说你会打给我,可我一直也没等到你的电话。”
“不好意思,我最近比较忙。”
“是吗?那没关系。你现在在干什么?”
“现在已经十点半了。”这时候还能干什么?
“哦,不好意思,我打扰你了吗?”
“还好。那个……凌晨四点我要起来拍戏,所以如果你没什么事的话,我想先休息了。”
“哦。”他赶忙说,“这么辛苦,那你一定要注意身体。”
“谢谢,再见。”雪庭礼貌地说完,挂断电话。
“再见。”孟辙失望地放下电话,恨不得拍死自己。
这电话讲得不伦不类,真丢人。为什么他每次面对她,总表现得像个白痴,他从前那个玉树临风的形象到底哪儿去了?!
槟榔真感冒了,一直打喷嚏,浑身僵硬难受,只好早早地下班,在黄昏时分开车回家。因为总是在打喷嚏,她把车开得很慢。在等红灯时,她的车停在最前排,很没精打采。
就在这时,路口横穿马路的一名二十出头、拎着大把购物袋的美人让她打起精神。这女孩长得很漂亮,皮肤白白的,头发黑黑的,身材高挑,裹在红色短裙里的饱满身材前凸后翘,十足的性感尤物。
槟榔很喜欢看美女,目光便顺着她移到路对面,只见女孩快步跑过马路,道旁的一辆轿车便打开,车上下来一个人。她本来觉得那辆车很眼熟,不想车上下来的西装革履的人却让她心头一跳——
康进从上面下来,拥住那名美丽的女孩,让女孩在他脸上印下火辣的唇印。看来这位就是众人口中的空姐新欢,上次她见过却忘记了的那一位。
她心里一阵沉闷,只看一眼就不看了。绿灯亮起,她迅速将车开走。她是习惯了,也厌烦了。
买药回家吃,然后孤独地躺在床上。这又是一种转变,小时候,在另一个层次里奋斗的时候,她从未感受过孤独是什么滋味。可现在她为什么会觉得内心有一种空荡荡的感觉呢?她盯着天花板,怎么也想不通自己现在是怎么了。从前她只想着赚钱,什么都不会想,可为什么现在的她似乎想的比从前多了呢?为什么只要她一思考,她的心就会越来越乱呢?这是为什么?她怎么也想不出答案。
她二十四岁,忽然觉得夜晚是种煎熬。
凌晨以后,天突然开始打雷,她迷迷糊糊也没在意。直到早晨醒来时才发现外面阴云密布,细雨如织。
她躲在被子里不愿起来,感觉头重重的,体表发烫可里面却冷。找出体温计量时,37.8℃,发烧了。她叹了口气,看来昨天买的药不太管用。她给餐厅打电话请假,不敢空腹吃药,便到楼下喝杯奶茶。吃过药,她躺在床上望着窗外的雨,觉得那雨特别凄凉。
不久吴姐来打扫,见她病了,便问要不要给她煮点粥。她什么也不想吃,摇头拒绝说她只想躺着。吴姐就出去工作了。
槟榔趴在被窝里,昏昏沉沉的,偶尔能听见窗外的雨声和汉堡的呼吸声、打喷嚏声和舔爪子声。不知过了多久,她朦胧地睡去,然而再次醒来时,迷糊地睁开双眼,居然模糊地看到一张放大的脸正含笑注视着她。她心里一紧,以为是自己眼花了,睁大眼睛一看,竟然是康爵坐在床边,正定定地看着她。
她“啊”地一声尖叫,“腾”地坐起来,脑袋“咚”地撞到他的头,把两人都撞得生疼。
“你干吗?我又不是鬼!”他揉揉痛处,又帮她揉脑袋,笑说。
“你怎么进来的?”她惊叫道。
“你的保姆给我开的门,她本来说要问问你,可你睡了,就让我上来了。”康爵笑着解释。
“她人呢?”槟榔大脑脱节地问。
“保姆吗?她干完活就走了。”
“你来干什么?”她瞪着他问。
“我去你店里,领班说你病了,我就来看你了。”
“谁用你看?你快走吧,你不能呆在我家里!”她急道。
“怕遇见他吗?不会,他今早去马来西亚出差,三天后才回来。”
“你怎么知道?”
“我怕你担心,所以让人去打听过了。而且我把大门反锁了,有钥匙也进不来,所以我可以在这里照顾你了。”他盈盈笑道。
槟榔怎么听怎么觉得这话别扭,可又不知该说什么。
“好好的怎么会发烧?一定是你太累了,以后别再那么晚下班,有事就让你的领班去做,你只要朝九晚五就可以了。这个给你。”他说着,忽然从床下拿出一束白玫瑰,塞给她,“喜欢吗?”
“你送我花干吗?”她受不了地问。
“你生病了,我想让你心情好一点。”他又把花夺回去放在一边,“等下我帮你插瓶。喝点水,我给你煮了柠檬茶,放了很多蜂蜜,这对感冒很有效。”他从床头柜的茶壶里倒一杯,坐在床沿上,自己先试试,然后搂住她笑道,“温度刚刚好,喝一口。”
“我自己能喝!”她接过杯子要自己喝。
他扬眉,等她喝完,把杯子接过来放下,又端起一碗粥:
“我还煮了粥,你吃两口好吃药。你的保姆说你早上中午都没吃饭,不吃饭是不能吃药的。”
“我不吃,我没胃口。”她蹙眉。
“不吃东西是好不了的。”
“我不吃!”她任性地重新躺下拉上被子,“我吃了一定会想吐,你少啰嗦!”
“我煮的没那么难吃!”他放下碗,半哄半拽地扶起她,“听话,不吃东西就没办法吃药,那样你明天也起不来。”他舀起一勺送到她嘴边,“别一副我会毒死你的表情好不好?我煮的粥很好吃的,你只要吃几口就好了,听话!”
“我不想吃!”她皱眉说。
“乖乖地张嘴。”
“那我自己吃。”她无法,只好伸手自己接。
“不要!我喂你!”他没让她抢到,笑说,硬要喂她。
槟榔望着他,他笑眯眯地让她张嘴。她忽然觉得心里怪怪的,有点发酸,张嘴吃一口,鸡肉粥,还不错。
剩下一个底的时候,她摇摇头说不吃了,康爵又劝她将最后两口吃完。她禁不住软磨硬泡,只好又吃两口,肚子里虽然有粥垫底在发热,可胃里却满满的不太舒服。他把药和水递给她,看她服下,说:
“把水都喝了,都喝了,吃了药要多喝水。”
她只好把水都喝掉,他扶她躺下,笑道:
“好了,好好睡一觉,睡醒了就好了。”
不知为什么,她的心忽然觉得安稳起来,很听话地闭上眼睛。就在这时,天空中忽然炸开一个很响的雷,把她吓一跳,一下子睁开眼睛,瞪着窗外。康爵也望望窗外,又望望她,然后伸出大手摸着她的头发和脸颊,笑道:
“没事!只是打雷,别怕,有我呢,睡吧!”
她觉得他的手摸在她脸上的触感很粗很厚重,心里忽然升腾起很空旷的感觉,然后被一种非常安全的安全感填满,而这种安全感居然是来自于他的手带给她的触感。她闭上眼睛,昏昏入睡。
康爵给她掖被子,又将她额上的发轻轻拨到一边。她在朦胧中感觉到了,于是心里忽然产生出一种很缠绵悱恻的情怀。而他望着她的睡颜,她是那么安静,那么温柔,那么可人,他突然产生出一种很强烈的想要保护她的欲望,他的心突如其来地对她生出一股爱怜。
他低下头,在她的额头上印下一吻。
槟榔一直都在昏睡着,整整一夜。彻底醒来时天已大亮,烧已经退了,全身只是觉得乏力疲惫。四下看时,身边没人,她以为康爵走了,情绪多少有些低落。忽然望向窗边小桌上那一束插在瓶里的白玫瑰开得正艳,她心里怪怪的。
梳洗后,换好衣服下楼,她什么也不想吃,只想去上班,让一大堆事驱散她的胡思乱想。没想到刚下楼,却听见餐厅里有响动,她循声走过去看,吃过早饭的汉堡对她摇尾巴,而康爵正衣冠楚楚地坐在餐桌前怡然地翻阅报纸。听到脚步声,他看向她,莞尔一笑:
“你醒了?好点了吗?”
“你没走?”她惊呼。
“如果我走了,你会不会很失望?”他笑问。
槟榔没理他,看着长方形的餐桌上摆着烤得刚刚好的吐司面包,瓷壶里放着新鲜的牛奶,咖啡浓香醇厚,切好的水果摆在一边,煎得恰到好处的鸡蛋与火腿整齐地摆在一只盘子里。
“吃早餐吧,我是专门留下来给你做早餐的,就知道你早上不打算吃饭。”康爵笑道,起身为她拉开椅子。
“你做的?”她问。
“嗯。要喝牛奶吗?”
“我不喝牛奶,胃会不舒服。”
“你对牛奶过敏?”
“反正喝完了胃会难受。”
“知道了,那就喝咖啡。”他给她倒杯咖啡,“尝尝我做的烤吐司和火腿。”他将火腿放到她的盘子里,然后在她对面坐下来,“吃吧,等吃完了,我送你去上班。”
“不用了。”
“你的病刚好,还是别在早高峰时开车,我也不放心。我送你到门口就行。”
“你在这里呆了一夜?”她用刀叉切着火腿。
“你不会以为我是半夜回去,早上才来的吧?”康爵笑道,“怎么样,好吃吗?”
“还好。”她低头回答。
“我辛辛苦苦做的,才两个字的评价,太吝啬了!”
“那你还想让我说什么?”她抬头问他。
“我是想让你看着我说。”他望着她淡妆素抹的脸,莞尔一笑,停了停,问,“怎么没穿我送你的那条新裙子?”
“白色绣花的那个?”她手托脸,忽然想起来。
“嗯。你喜欢吗?那是我选的。”
“你选的?”
“是啊,怎么了?”
“那你去买的时候,有没有看到和你买的那条裙子一样的,只是不带刺绣的那条?”
“有啊。怎么,你也去看过?你一直喜欢那条裙子?”
槟榔笑了,她忽然觉得忍俊不禁,摸着额头纵情地笑起来,啼笑皆非:“你知不知道,在你那条刚送来没多久,康进就让人送来一条一模一样的,只是上面不带刺绣。”
康爵一阵沉默,笑了:“那天我是看见他了。也许款式一样,但还是有区别的。你更喜欢哪一件?”
“康爵,我们两个是不可能的,不要再在这种行不通的事情上努力了。如果我们在一起,那一定会变成一场悲剧,所以我们还是保持一段距离比较好。”
“还没开始,你就能预知到结局是悲剧了?槟榔,我一直在给你时间,我希望在这件事上你能放弃你的理智,不要再那么固执。难道你就不能为了我,感情用事一次?”
“我们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为什么?你以为我会怕康进吗?如果不是因为尊重你的意愿,我随时都可以去找他,叫他把你让给我。和我在一起才是你最好的选择,和我在一起你才是正常的。”
冰冷的黑屋子,她夺命狂奔,喘息声与心跳声交织在一起,高跟鞋悦耳的脆响在此刻竟变成催命的乐章。
突然,她脚腕一歪,重重地摔在地上。她连滚带爬,然而身体虚软得怎么也站不起来。她心里干着急,慌张地望向身后。一个狰狞的面孔映入眼帘,她的心提到最高点。
无声无语,杀手手起刀落,白花花的利刃捅进她的身体,抽出来时变得血红。一连捅上二十几刀,她看到自己鲜红的血如泉水般不断涌出,染红了她的白色纱裙。她的心怕到极点,她开始哭,想大声辩解,张着嘴,却怎么也发不出声音。夺眶而出的泪水与流出的血一样滚烫,她倒在血泊之中,听到杀人者畅快的大笑。
恍惚间,一个人来到她身边,蹲在她面前。她努力挣扎着朝他伸出手,心中的爱恋促使她如同见到救命草一般,她奋力地想抓紧他。他终于握住她血淋淋的手,正当她感到温暖与安详之际,他却突然一把抓起她的下巴,毫不怜惜地掰开她的嘴,将苦苦的液体灌进去。她心里想挣扎,然而却一动不能动地任他摆布。她瞪着惊恐的眼睛想哀求他,却说不出一句话。泪水又一次流下来,她的心碎片满地。
槟榔霍地坐起来,她再次从同一个梦中惊醒,汗水满身。康进吓一跳,睡眼惺忪地坐起来,问:
“怎么了?”
她捂住胸口,没说话,只是看着他,心里乱跳。
“做噩梦了?”他眯着眼睛,看明白了,摸摸她的背说,“没事没事,别怕!”他将她搂在怀里安慰,“做梦而已,没事,睡吧!”他让她躺下来。
她躺在床上,躺在黑暗里。他很快便睡着了,可她却翻来覆去,再也睡不着,心如同心悸一样在扑扑乱跳。
初春时分,冷暖相宜。清风翦翦,杨柳返青,到处是一片酝酿中的生机。最适宜感冒的季节。
槟榔的嗓子又开始冒烟,肩颈像做过苦力一样地酸疼,还有点咳嗽。她坐在办公室里没精打采的。
“你是不是感冒了?”孟辙问。
“没有,就是嗓子有点疼。”
“我看你还是吃点药吧,这样下去会不会更严重?”
“没事,过几天就好了。”
话音刚落,门板大开,恺恩从外面跳进来道:
“孟辙哥!”
“你不会敲门啊?!”孟辙没好气地说。
“你们又没干见不得人的事,我干吗要敲门?”恺恩理直气壮。
“我先出去了。”槟榔抱起文件要走。
“你去哪儿?”孟辙急忙问。
“我去外面看看。”
“她要去外面看看你拦着她干吗?她是经理,当然要出去管人,难道你雇她白雇?”恺恩一副老板娘的嘴脸。
“我的事你总插什么嘴?!”孟辙更没好气。
槟榔连忙溜了,心想唐恺恩这人还真贱。
“孟辙哥!”恺恩见槟榔走了,拉过椅子挨着孟辙坐下,道,“我听说你最近在相亲。”
“谁告诉你的?”
“大家都知道了。你真的在相亲?”
“是又怎么样?”
“你干吗相亲嘛,你又不是没有结婚对象。”她有些羞赧地说。
他瞅她一眼:“你今天到底来干吗?”
“人家来看看你嘛,怎么,不欢迎?”
“是不欢迎。”他答得直接。
“哎呀!孟辙哥,你讨厌死了!你怎么总对人家不理不睬?!”她不依地用身体去撞他。
孟辙“腾”地站起来,对她说:“我还在上班,你能不能不要在这里打扰我?你去忙你的事,赶紧走吧!”
“我才刚来,你怎么就赶我走?我可是好心好意来看你的!”
“用不着。我在上班,你没看见吗?”
“你这种班有什么可上的,又没什么事!”恺恩嘟着嘴,见孟辙瞪她,只好改口道,“好啦好啦,我知道啦!我走!我走就是了!”她说完,脚一跺,走了。
槟榔躲在前场的吧台后看文件,恺恩踩着高跟鞋过来,手“啪”地拍在她的文件上:
“我问你,孟辙是不是有新女朋友了?”
“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他闺蜜。”槟榔瞅着她说。
恺恩“哼”一声,道:
“我告诉你,如果他有女朋友你没告诉我,我就……”
还没等她说完,槟榔已经要走,她一把揪住她:
“你去哪儿?”
“洗手间。”槟榔回答,甩开她的手走了。
恺恩脚又一跺,气冲冲地走了。槟榔没去洗手间,只是上楼去,站在角落里发呆。因为她觉得自己是僵硬的。
“苏小姐,你是不是不舒服?”路过的陶然在她面前停下,“你的脸色很不好。”
“我没事。”她笑了笑。
“最近这段时间,感冒的人特别多,你要注意一点。你成天太累了,免疫力会变差。我给你倒杯水吧?”
“不用,谢谢。你去忙你的吧,我没事。”
“好。那我走了,你多喝点水。”他关切地说。
“好,谢谢。”槟榔温声道,陶然就下楼去了。
晚上时飖飖来找她,黑着眼圈和她吃晚餐,两人都胃口全无地吃蔬菜沙拉。她惊讶地问:
“你的黑眼圈怎么这么重?”
“好像结婚的季节又到了,收到不少订单,单单是婚纱这一项就搞得我都好几天没睡觉了。”
“这么忙,看来你成为安娜.苏指日可待了。”
“希望是吧,希望我能活着等到那一天。”她说,环顾四周,“我看你们这里生意还不错。”
“嗯。撑了一年,好歹能树立一点信心。”
“看来你和孟辙合作得不错。你们成天泡一起,他真转性了?”飖飖啜着酒,问。
“还好吧。而且上午唐恺恩刚来过。”
“来干吗?又来犯贱?”
“嗯!”
“我可真不理解她!”飖飖摇头说。
“我也不理解。”
“依我看人都有自虐症,越是不理他的人他越是喜欢,男人女人都一样。”
“那不是心理变态嘛。”
“我看现在的人多少都有点变态,生存压力那么大,怎么可能还那么正常,除非是没心没肺。”
“这倒也是。”顿了顿,槟榔问,“对了,你上次说雷霆他妈那件事,最后到底怎么样了?见了没有?”
“没有,他妈回新加坡了。”
“怎么,不打算见了?”
“恐怕只是暂时缓一缓吧。也许雷霆他妈想回来。”
“想复婚?”
“可能吧,不然怎么和老雷见那么多次面。”
“你见过他妈吗?”
“没有,连照片都没有。雷霆恨死他妈了,所以连照片也没留。”
“这么说,想让雷霆原谅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雷霆根本就没打算原谅她。你说要是你,你原谅吗?”
“我?”槟榔想了想,“难说,不一定。”
“要是我,我也不原谅。虽说那是雷霆的妈,现在又后悔了,可谁让她当初把孩子养到四岁就扔下了?这就是对她年少轻狂的报复。猫还知道把孩子养大后才离开呢。现在老了,想通了,回来了,早晚了。不是所有错误都可以有悔改补偿的机会的。”
“你就这么和雷霆说的?”
“当然没有,我什么也没说。我多说什么只会让他心里难受,我让他自己去决定。他不需要意见,只需要时间。他还问我,如果我爸爸来找我,我会不会原谅。”
“你会吗?”
“我爸爸早死了。”
“所以才说‘如果’嘛。”
“如果他真来找我,我恐怕都要问‘你是谁’,因为我根本不认识他,我连见都没见过他。”
“你说从小到大只见过几面,他们之间只有一段血缘关系,你说他们真的会没有一点感情吗?”
“当然没有,康进和Alvin不就是例子吗?”
“你说他们真的没有一点感情吗?我听说血缘关系可以让两人的距离拉近。”
“对某些人是,但对很多人也不是。人的感情都是在长久相处中获得的。你知道母亲为什么会比父亲对孩子的感情更丰富吗?因为孩子和母亲呆的时间永远都比和父亲呆的时间多出十个月,因为那十个月孩子是在母亲肚子里的,这样的,孩子天生就会对母亲产生出更多的依赖。无论男女,对母爱的需求都很高。而母亲因为和孩子呆在一起十个月,所以就产生了母性。可男人没那十个月,所以他们的感情都是在孩子出生后通过后天和孩子相处时培养的。只有一部分人会因为血缘去爱一个孩子,那种人多半是想孩子想疯了的那种;还有另一种人,他们是因为爱妻子爱到发疯,所以才会疯狂地喜欢妻子生下的孩子,这是移情作用。女人白痴地以为只要生孩子男人就会爱孩子,可事实表明,母性是天性,可父爱,至少目前为止我发现,都是后天形成的。如果一个男人不够爱他的妻子,对孩子又没什么感觉,又很少与孩子相处,那么想让他深切地感觉到血缘的奇妙,也许要等到他被心理的孤独感完全催化以后。所以我说Alvin他妈是白痴,白那么聪明了。康进从没和Alvin相处过,他烦死了叶暖爱,而且他对血缘没什么感觉,Alvin又长得像叶暖爱,所以形同陌路是很正常的。”
“那康爵呢?他对康进也没感情吗?”
“小姐,十几年只见过三面,有什么感情?连恨都没有,只是陌生人罢了。说有感情才是胡扯,话都没说过,哪来的感情?或许小时候他也渴望过父母,但渴望的也只是‘父母’这两个角色,而不是渴望康进和叶暖爱这两个人。”
槟榔没说话,飖飖接着道:
“反正他们两个,只是同姓而已,这是Alvin自己说的。”
槟榔还是没言语,喝口葡萄酒。
晚上。
孟辙躺在床上,看着手里的手机。上次雪庭说有空会给他打电话时他还心存一丝幻想,可现在他知道她那只是客套。他太久没见到她了,他忽然有种想和她通话的欲望。犹豫了许久,终于鼓足勇气打过去,心里祈祷这次别再是助理来接电话。
“喂,你好。”一个温柔的声音让他高兴到差点跳起来。
“梁小姐?”
“我是。请问你是哪位?”
“我……我是孟辙!”他有点激动地回答。
“哦。”雪庭沉默了半秒,“孟先生,有事吗?”
“呃……没什么事,就是上次你说你会打给我,可我一直也没等到你的电话。”
“不好意思,我最近比较忙。”
“是吗?那没关系。你现在在干什么?”
“现在已经十点半了。”这时候还能干什么?
“哦,不好意思,我打扰你了吗?”
“还好。那个……凌晨四点我要起来拍戏,所以如果你没什么事的话,我想先休息了。”
“哦。”他赶忙说,“这么辛苦,那你一定要注意身体。”
“谢谢,再见。”雪庭礼貌地说完,挂断电话。
“再见。”孟辙失望地放下电话,恨不得拍死自己。
这电话讲得不伦不类,真丢人。为什么他每次面对她,总表现得像个白痴,他从前那个玉树临风的形象到底哪儿去了?!
槟榔真感冒了,一直打喷嚏,浑身僵硬难受,只好早早地下班,在黄昏时分开车回家。因为总是在打喷嚏,她把车开得很慢。在等红灯时,她的车停在最前排,很没精打采。
就在这时,路口横穿马路的一名二十出头、拎着大把购物袋的美人让她打起精神。这女孩长得很漂亮,皮肤白白的,头发黑黑的,身材高挑,裹在红色短裙里的饱满身材前凸后翘,十足的性感尤物。
槟榔很喜欢看美女,目光便顺着她移到路对面,只见女孩快步跑过马路,道旁的一辆轿车便打开,车上下来一个人。她本来觉得那辆车很眼熟,不想车上下来的西装革履的人却让她心头一跳——
康进从上面下来,拥住那名美丽的女孩,让女孩在他脸上印下火辣的唇印。看来这位就是众人口中的空姐新欢,上次她见过却忘记了的那一位。
她心里一阵沉闷,只看一眼就不看了。绿灯亮起,她迅速将车开走。她是习惯了,也厌烦了。
买药回家吃,然后孤独地躺在床上。这又是一种转变,小时候,在另一个层次里奋斗的时候,她从未感受过孤独是什么滋味。可现在她为什么会觉得内心有一种空荡荡的感觉呢?她盯着天花板,怎么也想不通自己现在是怎么了。从前她只想着赚钱,什么都不会想,可为什么现在的她似乎想的比从前多了呢?为什么只要她一思考,她的心就会越来越乱呢?这是为什么?她怎么也想不出答案。
她二十四岁,忽然觉得夜晚是种煎熬。
凌晨以后,天突然开始打雷,她迷迷糊糊也没在意。直到早晨醒来时才发现外面阴云密布,细雨如织。
她躲在被子里不愿起来,感觉头重重的,体表发烫可里面却冷。找出体温计量时,37.8℃,发烧了。她叹了口气,看来昨天买的药不太管用。她给餐厅打电话请假,不敢空腹吃药,便到楼下喝杯奶茶。吃过药,她躺在床上望着窗外的雨,觉得那雨特别凄凉。
不久吴姐来打扫,见她病了,便问要不要给她煮点粥。她什么也不想吃,摇头拒绝说她只想躺着。吴姐就出去工作了。
槟榔趴在被窝里,昏昏沉沉的,偶尔能听见窗外的雨声和汉堡的呼吸声、打喷嚏声和舔爪子声。不知过了多久,她朦胧地睡去,然而再次醒来时,迷糊地睁开双眼,居然模糊地看到一张放大的脸正含笑注视着她。她心里一紧,以为是自己眼花了,睁大眼睛一看,竟然是康爵坐在床边,正定定地看着她。
她“啊”地一声尖叫,“腾”地坐起来,脑袋“咚”地撞到他的头,把两人都撞得生疼。
“你干吗?我又不是鬼!”他揉揉痛处,又帮她揉脑袋,笑说。
“你怎么进来的?”她惊叫道。
“你的保姆给我开的门,她本来说要问问你,可你睡了,就让我上来了。”康爵笑着解释。
“她人呢?”槟榔大脑脱节地问。
“保姆吗?她干完活就走了。”
“你来干什么?”她瞪着他问。
“我去你店里,领班说你病了,我就来看你了。”
“谁用你看?你快走吧,你不能呆在我家里!”她急道。
“怕遇见他吗?不会,他今早去马来西亚出差,三天后才回来。”
“你怎么知道?”
“我怕你担心,所以让人去打听过了。而且我把大门反锁了,有钥匙也进不来,所以我可以在这里照顾你了。”他盈盈笑道。
槟榔怎么听怎么觉得这话别扭,可又不知该说什么。
“好好的怎么会发烧?一定是你太累了,以后别再那么晚下班,有事就让你的领班去做,你只要朝九晚五就可以了。这个给你。”他说着,忽然从床下拿出一束白玫瑰,塞给她,“喜欢吗?”
“你送我花干吗?”她受不了地问。
“你生病了,我想让你心情好一点。”他又把花夺回去放在一边,“等下我帮你插瓶。喝点水,我给你煮了柠檬茶,放了很多蜂蜜,这对感冒很有效。”他从床头柜的茶壶里倒一杯,坐在床沿上,自己先试试,然后搂住她笑道,“温度刚刚好,喝一口。”
“我自己能喝!”她接过杯子要自己喝。
他扬眉,等她喝完,把杯子接过来放下,又端起一碗粥:
“我还煮了粥,你吃两口好吃药。你的保姆说你早上中午都没吃饭,不吃饭是不能吃药的。”
“我不吃,我没胃口。”她蹙眉。
“不吃东西是好不了的。”
“我不吃!”她任性地重新躺下拉上被子,“我吃了一定会想吐,你少啰嗦!”
“我煮的没那么难吃!”他放下碗,半哄半拽地扶起她,“听话,不吃东西就没办法吃药,那样你明天也起不来。”他舀起一勺送到她嘴边,“别一副我会毒死你的表情好不好?我煮的粥很好吃的,你只要吃几口就好了,听话!”
“我不想吃!”她皱眉说。
“乖乖地张嘴。”
“那我自己吃。”她无法,只好伸手自己接。
“不要!我喂你!”他没让她抢到,笑说,硬要喂她。
槟榔望着他,他笑眯眯地让她张嘴。她忽然觉得心里怪怪的,有点发酸,张嘴吃一口,鸡肉粥,还不错。
剩下一个底的时候,她摇摇头说不吃了,康爵又劝她将最后两口吃完。她禁不住软磨硬泡,只好又吃两口,肚子里虽然有粥垫底在发热,可胃里却满满的不太舒服。他把药和水递给她,看她服下,说:
“把水都喝了,都喝了,吃了药要多喝水。”
她只好把水都喝掉,他扶她躺下,笑道:
“好了,好好睡一觉,睡醒了就好了。”
不知为什么,她的心忽然觉得安稳起来,很听话地闭上眼睛。就在这时,天空中忽然炸开一个很响的雷,把她吓一跳,一下子睁开眼睛,瞪着窗外。康爵也望望窗外,又望望她,然后伸出大手摸着她的头发和脸颊,笑道:
“没事!只是打雷,别怕,有我呢,睡吧!”
她觉得他的手摸在她脸上的触感很粗很厚重,心里忽然升腾起很空旷的感觉,然后被一种非常安全的安全感填满,而这种安全感居然是来自于他的手带给她的触感。她闭上眼睛,昏昏入睡。
康爵给她掖被子,又将她额上的发轻轻拨到一边。她在朦胧中感觉到了,于是心里忽然产生出一种很缠绵悱恻的情怀。而他望着她的睡颜,她是那么安静,那么温柔,那么可人,他突然产生出一种很强烈的想要保护她的欲望,他的心突如其来地对她生出一股爱怜。
他低下头,在她的额头上印下一吻。
槟榔一直都在昏睡着,整整一夜。彻底醒来时天已大亮,烧已经退了,全身只是觉得乏力疲惫。四下看时,身边没人,她以为康爵走了,情绪多少有些低落。忽然望向窗边小桌上那一束插在瓶里的白玫瑰开得正艳,她心里怪怪的。
梳洗后,换好衣服下楼,她什么也不想吃,只想去上班,让一大堆事驱散她的胡思乱想。没想到刚下楼,却听见餐厅里有响动,她循声走过去看,吃过早饭的汉堡对她摇尾巴,而康爵正衣冠楚楚地坐在餐桌前怡然地翻阅报纸。听到脚步声,他看向她,莞尔一笑:
“你醒了?好点了吗?”
“你没走?”她惊呼。
“如果我走了,你会不会很失望?”他笑问。
槟榔没理他,看着长方形的餐桌上摆着烤得刚刚好的吐司面包,瓷壶里放着新鲜的牛奶,咖啡浓香醇厚,切好的水果摆在一边,煎得恰到好处的鸡蛋与火腿整齐地摆在一只盘子里。
“吃早餐吧,我是专门留下来给你做早餐的,就知道你早上不打算吃饭。”康爵笑道,起身为她拉开椅子。
“你做的?”她问。
“嗯。要喝牛奶吗?”
“我不喝牛奶,胃会不舒服。”
“你对牛奶过敏?”
“反正喝完了胃会难受。”
“知道了,那就喝咖啡。”他给她倒杯咖啡,“尝尝我做的烤吐司和火腿。”他将火腿放到她的盘子里,然后在她对面坐下来,“吃吧,等吃完了,我送你去上班。”
“不用了。”
“你的病刚好,还是别在早高峰时开车,我也不放心。我送你到门口就行。”
“你在这里呆了一夜?”她用刀叉切着火腿。
“你不会以为我是半夜回去,早上才来的吧?”康爵笑道,“怎么样,好吃吗?”
“还好。”她低头回答。
“我辛辛苦苦做的,才两个字的评价,太吝啬了!”
“那你还想让我说什么?”她抬头问他。
“我是想让你看着我说。”他望着她淡妆素抹的脸,莞尔一笑,停了停,问,“怎么没穿我送你的那条新裙子?”
“白色绣花的那个?”她手托脸,忽然想起来。
“嗯。你喜欢吗?那是我选的。”
“你选的?”
“是啊,怎么了?”
“那你去买的时候,有没有看到和你买的那条裙子一样的,只是不带刺绣的那条?”
“有啊。怎么,你也去看过?你一直喜欢那条裙子?”
槟榔笑了,她忽然觉得忍俊不禁,摸着额头纵情地笑起来,啼笑皆非:“你知不知道,在你那条刚送来没多久,康进就让人送来一条一模一样的,只是上面不带刺绣。”
康爵一阵沉默,笑了:“那天我是看见他了。也许款式一样,但还是有区别的。你更喜欢哪一件?”
“康爵,我们两个是不可能的,不要再在这种行不通的事情上努力了。如果我们在一起,那一定会变成一场悲剧,所以我们还是保持一段距离比较好。”
“还没开始,你就能预知到结局是悲剧了?槟榔,我一直在给你时间,我希望在这件事上你能放弃你的理智,不要再那么固执。难道你就不能为了我,感情用事一次?”
“我们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为什么?你以为我会怕康进吗?如果不是因为尊重你的意愿,我随时都可以去找他,叫他把你让给我。和我在一起才是你最好的选择,和我在一起你才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