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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文雅是任卓瀚的初恋。两人是在美国留学时认识的。不同于任卓瀚一出生就含着金钥匙,于文雅只是个农民工的女儿,她所拥有的一切都是自己努力奋斗来的。就像同样是去美国留学,任卓瀚轻而易举,家里人什么都给他安排好了。而于文雅,则是靠寒窗苦读,考取国内最高学府全系第一名的优异成绩,才争取到公费留学的唯一名额。

    于文雅无疑是自立自强的奇女子,是山村里飞出个金凤凰的励志典型。任天夫妇,是用不着也绝对看不上这样的女子,来当他们的儿媳妇。因此,任卓瀚和于文雅的爱情注定了不会有结果。

    毕业后,任卓瀚回国继承家业。而于文雅回国后去了首都发展,没两年又争取到出国工作的机会,去了美国。两人许久没有联系了。

    今日听到卓菲提起于文雅,任卓瀚怔愣了好一会儿,到底忍不住问:“于文雅回国了?她看起来好吗?”

    卓菲冷笑一声说:“人家好着呢!不过跟你没有一点关系!”

    卓菲对于哥哥的这段初恋也算有几分了解,跟于文雅也见过几次面。在飞机上,于文雅先认出她来,见她穿着空姐制服,第一反应很吃惊,怕自己认错了人。卓菲也认出她,于是简单寒暄几句,得知她现在在美国已经安定下来了,整天忙着搞事业,还没有找到人结婚。这趟回国,她是百忙之中抽出几天时间来的,因为她唯一的一个弟弟要结婚。

    “哦,她过得好就好。”任卓瀚的态度很冷淡。

    卓菲瞪眼问他:“哥哥,当初放弃了心上人,跟郑薇薇结婚,你有没有后悔过?”

    任卓瀚淡淡说道:“后悔不后悔,重要吗?都过去了!对我来说,婚姻不过是一场交易,怎样能让自己利益最大化,就怎样选择。”

    他这几句话刚说完,书房的门被推开,郑薇薇出现在门口。她面无表情地望着他们兄妹俩,脸上就像罩了一层冰霜。

    几天后,任卓瀚和于文雅见了一次面。他们约在一间酒楼吃晚饭,为了避嫌,任卓瀚把卓菲也叫上了。

    卓菲不明白他们见这一面到底是为了什么。如果是要重温旧情,那么根本用不着叫上她,她一个大电灯泡横在他们之间,他们说句话都要小心谨慎,递个东西都嫌不方便。

    是于文雅主动约任卓瀚出来的。见任卓瀚带着卓菲一同出现,她堆满笑容的脸上顿时添了几分尴尬。

    “文雅,好久不见了,我自作主张把卓菲也叫来了,你不介意吧?”

    “不介意,我们三个几年前就一起吃过饭,都是朋友了。”

    说是不介意,但当餐后水果呈上餐桌之时,于文雅突然看着任卓瀚说:“有些话,我想跟你单独谈谈。”

    卓菲明了,马上拿起手袋离座,“你们是旧同学,自然有些悄悄话要说,我先走了啊,不妨碍你们了。”

    说完就踩着高跟鞋走了,任卓瀚想阻止都来不及。

    乘电梯下楼,刚走到酒楼大堂,卓菲突然感觉肩膀上搭了一只手,下一秒一片温热气息直呼到她的耳背。

    不用回头看她都知道是他,她认得他的香水味,那还是她亲自为他挑的。

    “你怎么会在这里?”

    “你呢?你又怎么会在这里?不是说跟家人吃饭?”

    顾扬搂住了卓菲,在她脸上轻轻啄了一口。

    “我是跟家人吃饭啊,我陪我哥来这里见一位朋友,刚吃完呢。”她愉快地看着他。每次他出现在她面前,她脸上的笑意就像不停注入茶壶的水,控制不住地满溢出来。

    “你还没告诉我你怎么会在这里,”她摸着他光滑的下巴,眼珠子滴溜溜转,“难道是约了小情人在这见面?”

    他知道她是跟他开玩笑,还是用力地抓住她的手,板起脸说:“哪有什么小情人?胡说八道!”顿了顿,一本正经地向她解释:“我妈退休了,请几个关系不错的同事来这里吃饭,一定要我来当陪客,我就来了。因为我喝了点酒,不能开车,我就帮她们打了辆车,刚送完她们上车呢,就看见你了。”

    她笑了几声,踮起脚吻了吻他的下巴:“跟你开个玩笑,你就急了!”

    两人搂搂抱抱地走出酒楼,走在街上,他还咕哝着:“我哄着你这个小妖精就够难的了!我还找什么小情人呀?”

    华灯初上,街边悬挂流光溢彩的霓虹广告牌,到处人来人往,各种商铺大开着门迎客。一间卖牛杂和鱼蛋的小吃店,排队的队伍延伸到隔壁店的门口。

    走到比较安静的街角,卓菲站住脚,抬起脸望着顾扬问:“我很难哄吗?我要的也不多呀!”

    旁边正好是一根灯柱,头上是一盏街灯,淡黄的灯光罩在她的脸上,给她的一头柔顺长发也增加了一层金色的边缘。

    他对着她的唇吻下去,吻够了才在她耳边呢喃:“不多,你要再多我都愿意给你。”

    他还有什么不愿意的?跟她在一起,总是她说怎样就怎样,哪次他会有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