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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席歌整个人相当于被许宴秋半搂在怀里,似乎一提到过去的事情她的情绪就很容易激动。

    许宴秋揽着她背部的手轻拍,低头温声近似于哄,“都是过去的事了。席歌,那些已经对你造成不了伤害了。别太激动,没事的。”

    掩着面,席歌深吸了一口气,声音勉强正常,继续道:“你知道我为什么一直都不想你收购长吟戏园吗?就是因为这个名字,这是我的名字。我明明知道陆雁南认错,我还是想守护戏园。一直以来我都在自欺欺人,但是这些明明都应该是属于我的。”

    陆雁南今年三十二岁,十五年前他突然出了意外双目失明,席歌那时还很小,当时阮家和陆家关系不错,所以还经常去陪他。

    陆家家大业大,陆雁南上面还有一个哥哥,所以他出了事之后陆家的家主很是生气,故意拦下给他做的手术。

    陆家没人敢替他说话,毕竟他惹出了很大的事,纵使他是陆家的子孙,这一失明也失明了十一年。

    一开始是因为没人敢提给他做手术的事情,但是几年几年的过去,陆家家主去世,当家的是陆雁南的父亲,这个时候陆雁南是自己拒绝了做眼角膜移植。

    没人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席歌这时已经经常出没在陆家,直白点是他的身边。

    她每天下午扶他去花园散步,晒太阳,陪他在房间里吃饭。

    因为要照顾陆雁南,所以吃饭的时候席歌总是坐的离他很近,但是她用左手就很容易碰到,陆雁南总会笑着自己往旁边坐了坐。

    他种很多的花,养很多的鱼,虽然看不见,但是也总能给她讲很多的话。

    他会听她拉小提琴,那个时候,她是文艺委员,做的最好的就是小提琴。

    他也会跟她一起在草地上晒太阳,她睡着的时候他会让佣人给她盖毯子。

    从陆雁南十七岁到二十八岁,陪在他身边最久的人,就是席歌。

    她在他面前总是很少说话,喜欢默默的看着他,好像这样就已经很心满意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