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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募新兵,制作假账骗取抚恤。这些对刘旭而言,还只是前菜。他还要做另外一件重要的事!

    那就是在幽州挑选精兵!

    士兵的数目很重要,但是质量也是一样重要的!

    在和鲜卑人作战的时候,刘旭就已经觉得幽州的兵大部分都不太给力,所以他早就决心练就一批新军!一批只听他刘旭命令的新军!

    新军当然要从老兵之中挑选!

    为了挑选新军,刘旭组织了一次幽州军队的大比武。

    比武的项目不多,就一项。士兵只需要身披三重甲,手持枪戟,背十二石弩,弩矢五十,冠胄带剑,带三日口粮。能半天之内,走完一百里,就算合格。

    简单的规则,却蕴含着不简单的难度。全副武装的士兵,算盔甲,武器,干粮。几乎是负重几十斤在行军。而半天之内就要跑完一百里,不是体能非凡的士兵,根本就做不到。

    刘旭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选拔古代的兵王!

    刘旭的这一套规则,其实也并不是他首创,也不是三国之后的人创造的,而是当年兵家亚圣吴起所创立的魏武卒选拔制度。经过这样残的比试,选拔出来的士兵,个个都是勇武非常的。吴起带领魏武卒,创造了在河西与诸侯大战七十六场,全胜六十四场,大胜或平手十二场的不败战绩。更有五万魏军大破秦军五十万的以少胜多的战例,排除吴起的谋略不谈,魏武卒的强悍,已经可见一斑。

    魏武卒是有丰富的奖励作为后盾的,而刘旭为这次比试,也开出了让所有士卒都为之疯狂的优渥条件!

    最主要的,当然就是军饷!

    这个时代当兵,除了服兵役以外,其他的就是因为生活所迫才来当兵。指望当兵的军饷养活一家人,是很难的。而刘旭的目的,就是要让自己的新军职业化!

    只要成为新军的一员,那么可以拿丰厚的军饷,可以养活自己的父母妻儿,让当兵真正成为一项工作,而不是一个迫不得已的选项。

    可以想见,这样的条件,在这个十分注重家庭,孝道的时代,对贫穷的普通的士兵来说,具有多大的诱惑力。